中文名字翻譯英文名字
"外交部護照姓名中翻英對照表" 乃外交部護照科所採用的中文名用翻譯英文名字的翻譯原則,為了保持所有文件的統一,為解決國內中文譯音使用版本紊亂。
未持有護照或無英文姓名者,可參考外交部領事局「國語羅馬拼音對照表」填寫英文姓名,切勿以個人暱稱填寫。
中文名字翻英文
1、 採「姓」在前、「名」在後之原則,且「姓」之後不加逗點,英文名字字首大寫,其餘英文字母以小寫連接,但非首字之中文譯寫後第一個字母為a、o、e時,與前單字間以隔音符號「’」連接。例如:「陳志明」中文名字翻譯英文名字即寫為「Chen Zhiming」
2、 複姓之英文姓名繕打格式原則與前目同。例如:「歐陽義夫」英文翻譯寫為「Ouyang Yifu」
3、 冠夫姓之英文姓名英文翻譯,二姓氏字首大寫並以短劃「-」連接,區別姓氏,餘繕打格式原則與第一目同。例如:「林王美華」英文翻譯寫為「Lin-Wang Meihua」
2、 複姓之英文姓名繕打格式原則與前目同。例如:「歐陽義夫」英文翻譯寫為「Ouyang Yifu」
3、 冠夫姓之英文姓名英文翻譯,二姓氏字首大寫並以短劃「-」連接,區別姓氏,餘繕打格式原則與第一目同。例如:「林王美華」英文翻譯寫為「Lin-Wang Meihua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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